第九十七章 要坑人了-《年代文女配被读心后,成了团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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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生意不景气,后面堆叠的筐,没有卖多少出去,两人清闲一上午,坐一起闲聊起来。

    陆霄是个意外健谈的人,他知识面很广,由于被宁震年带着开拓见识和眼界,他比起同龄人,只会更加优秀。

    无论是珠宝鉴定亦或者是眼力都一点不差,他可是经过系统学习的,虽然没有学习多久,但只是简单的识货确实没问题的。

    或许是未雨绸缪,宁震年早几年到杏家村后,可是到镇内搭理一番,给陆霄积攒下一些人脉,比如说梵香阁的老板。

    “今天去吗?”

    他们这几天,一直到淘货集市内闲逛,几乎是每一家摊位都走了一遍,能过眼入眼的全都瞧了一边。

    那些个摊位老板算是对他们熟悉起来了,无他,两人眼力非凡,一些烂货一打眼就知道值不值,根本忽悠不了两人。

    “去。”

    青花碗一直没有出现。

    这让林想容暗自焦急起来。

    那可是百年前的青花碗,做工和造诣极为出挑,找个识货的行家,一脱手能赚不少钱。

    陆霄一撇,清楚林想容估计是着急了。

    那青花碗,已经找了好几天,别说是影儿了,连个普通的碗都没见到。

    两人一路消磨时间到下午,把为数不多的几个筐卖出去后,结伴去了淘货集市。

    依旧从左一个摊位一个摊位的找过去,两人蹲在第一个摊位前打量着摊位。

    那老板见林想容一双黑白分明的猫眼如同闪烁着星光一般盯着摊位上的前后左右仔细打量,露出一个苦笑。

    这个小姑奶奶又带着她那个大朋友来摊位上找货了。

    陆霄捏起一个杯把玩着:“玉质杯盏,内有乾坤细纹,用作宫廷宴席,从入手来看,质地温润微凉,是一块上等的和田玉打造而成,老板,这玉盏多少钱?”

    老板喜笑颜开的伸出一只手:“这个数,小子,买不?”

    要知道,这座小镇可有几万人口,过几年,就不会叫镇,而是城了,而附近有发展极好的村子,外围正在修路,似乎要更进一步,发展为镇。

    这边儿势头极好,连带着市面流通的货也都数量几多,每天单是走量都能走数千,若是算钱的话,那就不好算了。

    “咦…”

    有点贵。

    陆霄微微垂下眼眸。

    老板显然是识货的,手里也有些人脉,他对自己摊位上有几个值钱东西当然门清。

    这条街过个十年肯定会发展成为京城那般的古董一条街,到时,想要淘到好货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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