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冲突-《年代文女配被读心后,成了团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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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撞到你。”陆霄下意识否认:“以我的身高,要怎么才能把你手里的玉佩撞碎?”

    碰瓷好歹选个高点的人碰瓷,他才多高,哪怕是蹦起来,都不一定能把男人给撞得后退吧。

    “呦呵,把人东西撞碎还不承认,你家大人怎么教你的?”

    那人一下被戳破漏洞,一时有些恼羞成怒,抓住陆霄衣领子,硬是把他拖到自己身前:“臭小鬼,今天不赔钱,老子就把你打开花!”

    那玉佩花了九块钱买的。

    他眼光不好,买的时候只看见玉佩精巧独到的花纹和阳光下散发着柔润光芒的外表,没有拿起来对着光去看玉佩内部是否有断纹,直接就头脑一热买了下来。

    等他想起来对光时,已经是第二天了。

    发现玉佩内部有断纹后,那人立刻找到摊子要求退货,老板却说他根本没有看好就买了,走出这个摊子的线和大门,发生什么事都不能找他,更别提退货。

    那人立马就急了。

    这九块钱可是他用的家里私房钱,眼见着孩子要交下学期的学费,他要是把玉佩退不回去,岂不是连学费两块四毛钱都交不起了。

    他试图找个不识货的人把玉佩卖了。

    可大家都更倾向于购买摊子上的东西,而不是个人手中的物件,就这么一直拖着,一天都没有卖出去,那人嘴角都起了燎泡。

    最后,他想出一个办法。

    碰瓷!

    找一个好欺负的人碰瓷,或是选小孩碰瓷,这两种人一个好欺负不敢说真话,一个是小孩无论说什么都不会有人信,被逼急了甚至会做出自己都无法预料到的事情。

    所以他精挑细选好一会,终于找到一个看起来很好欺负,衣服洗的很干净的小孩,那就是陆霄。

    陆霄外表很温润,即使年纪不大,可仍能看出他有着一张优雅矜贵的好皮相,五官出挑贵气到和周围人拉开一个很大的距离,即使混迹人群中,也轻而易举的被人分辨出来。

    他格外鹤立鸡群,哪怕有意降低存在感,可那一身独特的矜贵气质,仍然让他和周围人分割出来。

    这也是那人挑上陆霄的目的。

    这样的小孩,绝对是镇里有钱人家的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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