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谭艳玲把早就拿出来摆放在桌上的合同推至李妤面前。 李妤也没客气的寒暄,拿起来,翻开仔细看着合同里的那些条约。 “四六分,五年制。” 这些关键词是李妤最关心的,光是从这份合同的内容来看,自然是比不过郑瑾琛发给她的。 但货比三家,谨慎行事是她的本性。 除了这些最常见的合同条约,下面还有针对个人制定的一些条约。 比如公司每年应该提供给该艺人多少广告和电影或是电视。 这些都是最实际的东西。 “李小姐,这份合同已经是我们能够拿出的最大诚意,当然,如果你觉得这里面还有哪里不合理的,我们可以再协商。” 谭艳玲话落,喝了一口咖啡。 “三年之内不许恋爱?” “合同在期之内不许恋情曝光,不许曝出丑闻,否则公司可以适当的索要赔偿?” 李妤声线偏清甜,慢悠悠的念着合同上的条约。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