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 诸葛亮的愤怒(2)-《赤色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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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诸葛亮的愤怒(2)

    费祎笑了笑,娓娓道来:“若是涪陵郡官员真如李定所说,消极怠工,贿赂上官,那可是大罪。李定说罪证保存完备,铁证如山,又不曾擅自将他们杀死,而是等待丞相府审批……”

    诸葛亮面色古井无波,只是等着费祎说完。

    “北伐事关汉室兴衰,在北伐之时,不思勤政报国,反而仍然消极怠政,可谓罪加一等。战事当前,当用重刑。李定擅自做主,以军法收押罪官,合情合理。”

    “更别提在李定的人民政府治理下,上缴的军粮比往常翻了三倍,为二次北伐做出了有力的支持。按照这个战时逻辑,李定不仅无过,反而有功,应当封赏。”

    诸葛亮仍然面无表情,“那到底要按照哪个标准来下定义呢?你的意思是?”

    费祎躬身,恭恭敬敬地道:“下官愚钝,不敢妄言。若是依照平时法律,则视李定为民事长官,应处重刑。若是依照战时政策,则视李定为军政长官,为北伐贡献卓越,应处重赏。”

    顿了顿,费祎补充道:“究竟如何处置,一切皆以丞相所言为准。”

    诸葛亮不假思索:“北伐虽为战时,但本相却并未在益州宣示战时政策。李定胆大妄为,肆意煊赫武力,擅自拘押朝廷官员,当召回成都,依**罪。”

    “所谓人民政府上下官员,皆是奉上官命行事。且治理卓有成效,为北伐大业出力甚巨。一众人民政府官员全部封赏赐官,丞相府将涪陵郡设为特别管辖,将由人民政府代替郡守府继续实行管理。”

    “将李定下狱论罪后,涪陵郡守则由丞相府另遣能臣,代李定执掌人民政府。”

    “至于被李定所拿下的一众涪陵郡府原大小官吏,一并押回成都,由丞相府遣人,将李定所谓罪证一并带回。加以甄别,若确有其事,按律判处。若确无罪过,则官复原职。”

    费祎抚掌大赞:“不愧是丞相,如此处置,可称稳妥。”

    诸葛亮点点头,“就按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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